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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8-19 17:50:00
近日,北汽集团旗下的北京汽车内部员工匿名举报,举报北京汽车蓝谷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存在“违法裁员”行为。
2020年4月29日,北京汽车蓝谷营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之初尚有915人,一年时间已经“违法裁员”近400余人。
“现在公司还剩下500多人了,身边的同事走的走,有的没走的同事还在受着领导的‘打压’!这哪里是结束,才刚刚开始。”
1
半年“裁员”近30%
公司高管称之为自由离职
据悉,北京汽车蓝谷部分部门,已经明确下发了“裁员名单”,公司的离职人数也在肉眼可见地增多。
对此,有媒体向北汽营销公司董事长刘诗津电话求证,刘诗津表示此举不能说是非法裁员,而是员工的自然流动,归根结底还是由于“近两年的效益太差”。
2012年5月3日,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(燃油车)。2014年5月28日,北京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公司成立(新能源车)。2020年4月29日,北京汽车蓝谷营销服务有限公司由以上两家公司合并成立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,共计员工915人。截至2021年6月30日,公司编制人数为550余人。(数据由北汽官方提供)
但为何一年多,“自然离职”近400人,这着实令人深思。
2
不同意“协商解除”
员工回家待岗1年
据悉,基于裁员名单,公司提供赔偿N,协议解除劳动合同。
补偿协议和条款均由公司拟定,且不接受被裁人员提出的任何超出补偿范围的要求。
对于不同意签订补偿协议的被裁员工,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待岗协议,服从待岗安排及待岗结束后的所有工作安排。
“签了这个合同等于自己承认能力不足,其中大多数条款属于霸王条款,一旦签订,岗位、薪资待遇以及后续的工作安排全部交由公司掌控。公司更会毫无顾忌的裁掉,这样以后出去再找工作也是个大问题。”
第一批签订待岗协议的员工已经满三个月,并殷切希望公司可以重新提供岗位,但公司表示继续待岗,待岗时间可能持续到一年以上。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、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,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,包括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各种补贴和津贴、加班工资、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。
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,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。
由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,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,是按照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的月均值来结算。
待岗工资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。也就是说,如果待岗时间拖上一年,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就变成了最低工资。
那么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?
遇到类似情况,一定要仔细算一算经济账,谨慎签订待岗协议。
如果担心由于自己不同意,企业会采取其他方式刁难或造成侵权,可通过向劳动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权益。
3
绩效只是一个说辞
公司只是想办法裁掉我们
裁员名单的得出是否有什么依据,是否根据效绩表现时,几位举报者异口同声的说道:“毫无依据!”
刘先生表示前三年他的绩效分别为A,B,B(公司绩效分为S,A,B,C,D五档,C级以上即合格)。
“19年因为我处于孕期,所以依据公司规定不参评,所以当年绩效考核定为B。”徐女士说道。
据了解,徐女士2020年7月哺乳期期间,还被公司安排去北汽经销商处进行驻店帮忙,也就是卖车。
但考虑到徐女士的特殊情况,经销商处并未同意,随后九月份,公司再次安排徐女士到北汽集团下属的极狐驻店支援业务。
“这两次一起驻店的还有两位男同事,和我一起都在年初的裁员名单上,一位现在已经被裁掉,另一位正在向公司提起诉讼。在被安排驻店时,我就已经被领导踢出了原科室工作微信群。可以说,公司在大半年以前就开始边缘化我们。”
对于绩效,徐女士表示驻店期间极狐方给予她的评分为92(满分100),可以说尽职尽责,但最后北汽蓝谷评绩效时还是给了C。
“绩效只是一个说辞,公司只是想办法裁掉我们。”
有媒体向北汽营销公司人力部长潘洪涛先生电话求证,潘洪涛先生表示裁员名单主要与员工的绩效及公司的整体评判有关,具体标准不能透露。
4
监视员工动向
只发最低工资2200元
对于不愿签订补偿协议或待岗协议的无岗员工,公司还安排了不正常的人为打压!
公司每天给无岗员工安排培训,每周都要考试,可课件内容数量大,远超正常培训水平。
并且培训对象并未与新公司签订合同,不属于新公司员工,但课件内容多为新公司规章制度,并不适用于被培训对象。
有员工表示,他们原来的工位都已经被收回,现在都被分配到了人力或者行政的办公室,并且日常考勤重点监控,每离开工位超30分钟须向人力进行报备,对正常请假或休假申请,人为增加和延长审批环节和级别。
“说白了不就是监视着我们的动向嘛,等着我们扛不住了松口。”
公司以被裁员工无岗无劳动输出为借口,大幅克扣被裁员工工资,4月份扣除月度工资40%左右,5月份扣除60%左右,6月份只发了北京市最低工资2200元,剩余工资全部被扣除。
“目的就是逼迫被裁员工离职,实现压缩人数的任务。”
说实话,我也想做这样一个北汽这样的HR,想节约成本就扣工资,提前连声招呼都不打,这种简单粗暴、大权在握的感觉,实在是符合自己当年从事HR时内心的憧憬。
北汽HR是爽了,但是这样扣工资合法吗?绩效工资就可以随便扣吗?如果被不合理的扣了绩效要怎么办?
一、绩效工资能不能扣?
绩效能不能扣除,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。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,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,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,那怎么扣都是违法的。
二、工资中扣除绩效工资后,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
公司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绩效工资,那么我们需要审视工资中抛开绩效工资的部分,是否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如果低于明显是不合理的,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局进行申诉,无论如何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是最低的底线。
三、公司有没有公示的员工签字确认的绩效管理制度
员工对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享有知情权,如果员工不知道公司的绩效考核扣除工资制度,公司也是不能予以执行的。
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有没有在内部进行公开,是不是执行透明,员工有没有签字确认,知悉并认可,这都是能否扣除绩效工资的关键,如果没有经过公示的绩效制度被执行,那一定是不合规的。
四、扣除绩效工资双方有无协商一致签字确认
绩效考核一个完整的闭环是,绩效目标制定、执行、考核和面谈,在这一整套执行中如果公司要扣除绩效工资的话,有没有提前告知绩效未达标的原因,以及需要有哪些绩效改进计划,对于绩效工资的扣除双方有无一致的签字确认意见,如果没有那么公司也将无权扣除。
以上这四个条件,成为公司能否扣除绩效工资的关键。
如果被公司扣除了绩效工资,那么就审视这几个条件,如果都不符合,先内部进行申诉,内部申诉不成功的话,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诉,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。
5
HR为完成任务不择手段
上演“全员恶人”一幕
在翻看北汽官方提供的资料时,发现一句耐人寻味的话:“530编制分配到部门。完成530人编制控制的部门,继续减少编制的,每减少1人编制,其年度剩余月度工资的50%,可以纳入部门年度绩效奖金包,由部门分配。”
北汽营销公司人力部长潘洪涛介绍,公司年底人员优化目标为530人,现在公司总人数有550余人,相较于一月份公司还有700余人,半年的减员幅度达到近30%。“后面人员优化不会停止,会按照公司制定的方案继续开展。”
对此,潘洪涛表示公司支持这种行为。
“各部门将继续减少编制,如果人越来越少,工作能完全胜任的话,公司理应对部门进行奖励。”话中的含义,值得人深思。